【开复工宝典】中央及北京市助企业战疫情政策集锦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各部委、北京市各委办局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现将这些政策进行了整理汇总,您可以点击下方文件名称了解更多政策详情。(文章来源:创新创业中关村)
中央部委政策
科技部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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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十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火炬工作相关流程,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国家发改委
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电价政策,重点减免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支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二、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
为发挥政府储备作用,制定六大措施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全力保障医疗防护紧缺物资供应,迅速提高疫情防控保障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工信部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出台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财政部
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中央财政和地方陆续出台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财政部出台四项举措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
二、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面向部分企业及纳税人提供五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相关企业发展,助力疫情防控。
三、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疫情期间,企业或个人爱心捐赠抗疫物资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四、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将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五、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企业贷款,财政贴息!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财政部出台五项措施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六、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财政部等五部门出台30条举措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七、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财政部等五部门出台五大措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如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有关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七点具体要求。
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从六方面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怎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相关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
四、人社部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七点要求,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四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减少现场经办防范交叉感染,有效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如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明确了6个方面就业工作举措,引导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有序招聘求职。
交通运输部
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
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可延期!交通运输部出台临时政策,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道路运输运力保障。
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商务部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为应对疫情影响,商务部提出20条具体政策措施,涉及外贸、外资、消费等领域,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缓解压力,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为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履行社会责任,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国家税务总局
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决定将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需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
二、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项举措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
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十条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
北京市政策
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战疫情,促发展,北京打出28条文化企业政策组合拳,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减轻疫情对首都文化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六大方面22项具体措施,接力支援文化产业复苏。通过文化金融政策创新,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文化产业投融资规模,推动金融助力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文化企业营商环境。
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扩大“投贷奖”资金池的参与主体,使金融机构、文化企业与政府共担风险,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19项具体措施缓解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
市财政局
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北京市财政局出台四项措施,支持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审计局关于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五项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市人力社保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都可以在疫情结束后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最高可达9万元。
市住建委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自2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只有具备封闭集中管理条件方可以复工。不具备封闭式集中管理的工程项目不得复工或开工建设。
市商务局
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商业服务业发展 稳民生零售企业享优先支持
北京市商务局正式推出“1+X”商业服务业企业防疫情稳经营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商业服务业企业防疫情稳经营总体工作方案和餐饮、零售、快递配送等11个分领域具体措施,以支持本市商业服务业平稳发展。
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
六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支持参保企业开展防疫工作和复工复产,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市国资委
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资委关于给予市属国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支持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标准及范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疫情期间落实市委、市政府任务要求发生的相关支出由财政补助。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复工复产后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0条措施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资委就加强市管企业复工复产后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市药监局
市药监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机构制剂实施应急审批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补充疫情防控用药品的不足,市药监局决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备案和调剂使用实施应急审批。
市城管执法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随着返京复工人员增加,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三类场所人流逐渐增多。这三类人员密集场所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等五部门就疫情防控提出了十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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